“不好,那个女子要跳河!”4月21日下午,我校化学化工学院大四学生吴迎城在路过亭湖新区法治广场附近小桥时,发现一轻生的年轻女子,不顾个人危险和河水恶臭,奋勇跳下河中成功救起该女子。
在接到南洋派出所和校保卫处的电话后,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刚找到吴迎城,了解到整个事情的原委。下午14:15,吴迎城准备到亭湖新区法治广场一家眼镜店配眼镜,发现桥上有一女子已跨过护栏,站在护栏外侧,双手张开,有轻生的念头。吴迎城不假思索的向那名女子跑了过去,劝阻该女子不要跳水轻生。但由于女子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执意跳入了水中。吴迎城小时候溺过水,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我不会游泳,当时路上也没有行人经过,情势太危急了,我没有多想什么,就跳了下去。”吴迎城跳进臭味难闻的河中,一把抓住那女子的胳膊,用力将陷入泥潭的女子拽到岸边。女子衣服湿透,吴迎城想带她去学校女生宿舍借衣服换上,但被她拒绝了。
裤子和鞋子湿透的吴迎城,还召来一辆出租车将她送到南洋派出所。警方了解,该女子与父母闹矛盾,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她希望派出所能帮助调解矛盾。在看到警察介入调查后,吴迎城悄悄地离开了派出所。在知道是一名盐城工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救了自己的女儿后,该女子的父母十分激动,通过派出所民警来学校找到吴迎城,当面感谢他。面对老人的现金酬谢,吴迎城婉言谢绝。他对老师和同学说,“当时救人也就是一种本能,我只是做了一件我认为是对的事情而已。”
据悉,吴迎城,我校化学化工学院化工112班学生,班级班长,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四次三等奖学金;2012年被评为校优秀共青团员,2014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该生现已被江苏大学录取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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